何大军:出台上海层面的基础研究投入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2-01 来源: 劳动观察 作者: 郭娜

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上海如何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成为今年上海两会上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代表们指出,科创中心建设要切实回答好“由谁来创新”“动力哪里来”“成果如何用”的根本性问题,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支持科研人员“十年磨一剑”,要有经费和法律保障

新年伊始,上海数学与交叉学科研究院揭牌。从2023年8月筹划到2024年1月2日揭牌,创造了新速度。丘成桐院士担任首任研究院理事长,按照规划,研究院将按照“25%基础数学+25%应用纯数学+50%交叉学科应用”的原则,通过10余年的努力,在基础数学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重大原创成果,助力解决战略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引领高端产业创新发展。

时间轴略往前推一点点。2023年12月,复旦大学成为上海高校“基础研究高地”建设的第一个试点高校,成立相辉研究院;同月,上海交通大学成立思源研究院。两所高校宣布建立10年长周期稳定投入支持机制,实施宽松评价,建立符合基础研究发展规律和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的研究环境,鼓励科研人才勇闯创新“无人区”。

基础研究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目前,上海基础研究投入中,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占比超过90%,企业和社会机构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比重严重不足。”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大军指出,目前存在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规模不足、投入结构单一的问题。

在何大军看来,要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基础研究投入政策法律保障体系。“目前,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投入及使用、监管责任方面的法律,科研经费管理多以‘部门通知’和‘地方政策’等方式来约束。”他指出,政策文件相较于法律条文约束力较低,很多时候具有部门特征或区域特征,不能与国际接轨,存在公私合作容易出现纠纷、缺少全面衔接、资本对政府的信任不够、难以纳入国际合作伙伴等问题,会导致社会资本参与基础研究投资的热情不高。

因此,在今年两会上,何大军建议出台上海层面的基础研究投入法律制度,明确资源投入、经费管理、成果权属、奖励制度、审计制度等。

有了法律作为基础保障,社会资本就有了更多信心和底气加大对基础研究投入。何大军建议构建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实施路径。鼓励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比如,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基础研究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通过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比例逐渐提高,通过多轮投资,保障长期稳定支持。同时,还可以对有成效的科研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激励相容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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