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老了,委员建议上海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

发布时间: 2020-01-17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熊芳雨

  东方网记者熊芳雨1月17日报道:工作与尽孝难两全是很多上班族,特别是独生子女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出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护理假,或正在酝酿相关护理假制度。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7位政协委员呼吁,上海也尽快设立独生子女养老陪护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至少有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淮安、广州、重庆、等16地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上海是全国老龄化和外来年轻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至今,却还没有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政策。

  “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逐渐显现。”提案发起人、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中科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研究组长郑慧琼告诉记者,如今最早的一代独生子女已经40多岁,成为当前社会各行各业的主要从业者。而这一批人的父母大多已经七十多岁。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一对夫妻至少需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二个孩子,而在工作单位这个年龄段的人员大多承担关键工作,工作压力和家庭负担都非常大。如果遇到了父母生病住院更是难以照顾过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海二孩政策的落实。

  郑慧琼举例道,比如广州市2018年已经出台了独生子照顾老人住院享15天护理假,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且在此期间工资照发,也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将。

  因此她建议参照全国其他地区已出台的相关独生子女政策的地区的实施效果,建议制定符合上海情况的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作为《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配套政策。

  “年满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10日。”郑慧琼提出这样的建议,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且不得扣减享受陪护假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福利等,并作为单位文明考评的参考因素之一。

  此外鼓励相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尝试增加养老保险中陪护保障内容,以保障独生子女在父母长期患病期间陪护的基本生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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