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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举行专题会议,主题为着力解决“老、小、旧、远”突出问题,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题会议。九三学社社员、市政协委员、上海师范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郝勇表示,关于“老”的问题,想说说长护险,通过调研发现,长护险的制度设计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建议希望能够理顺一个逻辑,目前长护险的设计上面向的对象是轻度、中度和重度,有二级照护以上的,服务的项目却是围绕着床边,因此就产生了一个保障的群体和保障的内容不对应。因此我们希望对应起来能够二选一,要么保持目前的群体不变,但是要把服务的项目内容从床边扩大到室内,要么缩小更加的聚焦保障群体,面向重度失能老人,可以提高保障水平。”郝勇委员直奔主题说出了第一个建议。
在长护险推出之前,民政部已经有面向困难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长护险推出以后把这部分的推行平移到长护险当中。郝勇委员认为,这其实是混淆了两个层次的概念,原来居家养老服务是面向困难群体,实际是属于社会救助层面的,而长护险如果未来的发展成为社会保险,是属于社会保险层面的,这两个层面可以叠加,不能代替。
“希望能够以长护险为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再叠加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服务。”郝勇委员解释道,现在虽然民政部门也有这样的叠加,但由于长护险向这部分居家养老的老年群体平移以后,财政部门削减了原来居家养老的财政资金支付。因此现在不管是二级、三级还是四五六级都有平移,即使是叠加以后,总的服务的时数都有大幅度的削减。因此他建议,应该是叠加,而不是替代。如果叠加以后至少要保持到原来的保障水平,而不能降低保障水平。
其次,他建议在长护险内容的项目设置上形成“大库小包”,长护险的服务有一百多种,但支付是按时间支付的,项目再多,服务时间依然有限。而“大库小包”可以对所有的失能老人来讲,覆盖面更宽,但是对于不同的失能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自己所需要的项目。因此我们既面向了普遍化,又面向了特殊的需求。
此外,他还建议能够设置独立的监管部门和经办机构。“长护险能够独立的话就可以把从受理到评估到服务到资金支付一条龙整个形成一个完整的链,而不是现在至少是三个部门以上分段进行各个的服务流程环节,造成了制度执行上的不衔接。”
最后,他建议制定自愿居家照护的激励政策。在他看来,现在失能老人家里都有家属,也是具备一定的照顾能力的,如果能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激励家属,可以节省相当一部分的公共资源。